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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都知道,对于警灯、警报器的安装和使用,国家有着严格规定,除相关部门外,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使用。然而,就是有个别驾驶人为了行路方便、拉风、有面子,任性地在自己车上非法安装并使用警灯、警报器。
6月16日上午,太原交警万柏林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兴华西街上兴路口巡逻时,发现一辆白色SUV越野车竟然安装了警灯,于是便立即上前拦停进行检查。
按照规定,只有特种车辆在通过批准取得《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》后,方可安装警灯警报器,而眼前的这辆车显然不属于特种车辆的范畴。民警对非法安装的警灯必须强制拆除予以收缴,同时对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罚。
民警提醒大家,警报装置是特种车辆的特有设备,私家车不得安装,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。
来源:《并州之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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