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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为规范林牧区生产经营活动用火作业,甘孜州印发了《甘孜州生产经营活动用火作业标准化管理十条硬措施(试行)》。
这十条措施包括必须依法用火作业审批、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、必须全面开展风险识别、必须规范用火作业现场、必须落实专人现场监管、必须严控高空用火作业、必须确保器具本体安全、必须从严坚持“四定”原则、必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、必须严肃追究“四方”责任等十方面。
记者从州应急管理局获悉,为确保《措施》落实到位,甘孜州各地都配套了相应举措。炉霍县以在线抽查的方式调度乡镇值班人员,并要求乡镇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,加强对辖区内施工企业的监管工作;泸定县发布“施工企业用火保护装置”模型图,要求所有动火作业单位,严格按照模型,对动火作业点位进行防护,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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